一些
辦公室裝修裝潢公司故意在合同中設置一些模糊的概念,炮制一些不具體或含糊解釋的條款,一旦發生糾紛便任由他們解釋,借以減免、規避應承擔的責任。有些辦公室裝修裝潢公司少報辦公室裝修預算,并在辦公室設計辦公室裝修方案時故意隱報或少報工程量,讓消費者覺得劃算而痛快簽約。等到最后結算時,房主才發現嚴重超支。另外,部分家裝裝潢公司和房主簽合同時,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伏筆”,如規定“辦公室裝修中若原材料沒貨時,乙方可臨時更換相同型號的材料”,而更換的結果是同型不同質,展柜制作價格差別很大。
業內人士指出,在和家裝裝潢公司簽訂辦公室裝修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四個方面的問題:首先,房主應該在合同中盡量細化辦公室裝修的具體要求,明確辦公室裝修的工期;其次,在辦公室裝修合同中,對家裝裝潢公司單獨設立的補充條款要進行認真檢查,搞清補充條款的權利和義務。第三,在辦公室裝修過程中,房主如果對辦公室裝修項目有所增減,一定要及時填寫“工程變更單”,并列為合同附件進入辦公室裝修合同書;第四,對辦公室裝修時使用的裝飾設計材料的具體商場展柜品牌、型號都要最詳細的規定,同時,合同中保修條款一定要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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